当前位置:首 页法律咨询民商法类详细内容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本辖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研报告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孔丽君  日期:2022-6-7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我区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在给人们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意穿行、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等问题突出,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一定程度危及了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自《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在新增案由民事一审案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占比显著增加。现就本辖区相关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非机动车案件案件审理基本情况及法律适用问题

  自2021年至今,我院道交平台共录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97件,其中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占比9%左右,此类案件中包含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非机动车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但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涉及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加之非机动车一般未投相应保险,致使调解难度较大,耗时时间较长。部分案件通过判决方式结案,双方对判决结果一般都能认可,尚不涉及上诉问题。具体在审理事务中,主要适应的相应法律条文是民法典中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

  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多以中老年人居多,且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普遍争议较大。其次,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法律适用及赔偿事项存在认知偏差问题。最后,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案涉车辆的定性问题是最大的争议点。

  三、典型案例中的解决方法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我院秉持的原则是先由诉前人民调解员进行案件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倾听双方的倾诉,对双方的诉求及争议焦点有针对性的进行答疑、解惑,进而增加调解得成功率。若双方争议较大,则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基于诉前调解过程中所做的相应台账,再次由承办法官有针对性进行调解,遵循能调则调,能判当判,最终使案件案结事了。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