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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离婚纠纷速调解 温情劝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夏穆再排·扎图尔  日期:2022-2-21 字体: [大][中][小]

   “感谢法官耐心地为我们调解,让我们的家庭得到团圆,没有破裂。”这是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塔吉克阿巴提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后发生的感人一幕。

    原告姑某与被告图某于2010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名子女,其女儿现6岁,儿子11岁,均在塔什库尔干县塔吉克阿巴提镇小学读书。去年年底,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长期积攒的矛盾一度激化,互不相让,分居至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2022年2月19日,原告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由被告抚养未成年的子女。

    调解中,被告并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之后,秉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初衷,法官充分考虑多方因素,兼顾法律与情理,经过前后三次不断地努力,最终挽回了这段婚姻,姑某与图某达成了和好协议,一桩即将破碎的婚姻又得以挽回,案件当事人当场致谢。

    近年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塔吉克阿巴提人民法庭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始终坚持“法庭+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联动调解机制,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怀有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深入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调解,特别是离婚案件,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和谐的初衷,努力劝说引导,促使双方达成统一共识,成功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有力维护了所在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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