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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以勋:学法守法,严以用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郑以勋  日期:2022-1-24 字体: [大][中][小]

    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提出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解决好在严以用权、为民用好权、为民掌好权、为民谋好权方面出现的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我们只是人民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只能忠实地为人民办事,造福于人民,而不是为个人办事,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敬畏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职责,行使好职权。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廉洁自律。从许多案例来看,人民赋予的权力之所以被一些干部乱用甚至滥用,归根到底还是用权者对规矩、法律的敬畏心少了,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把好五项纪律关,让权力规范运行。一是把好政治纪律关。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崇高的信仰和坚定的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时刻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在认识上、思想上、行动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二是把好组织纪律关。要牢记党章党规,自觉维护党的利益,摆正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正确行使个人的民主权利,不搞自由主义,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并坚决执行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不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各取所需”。三是把好工作纪律关。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狠刹歪风邪气、顶风违纪行为。要严于律己,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主动攻坚,团结协作,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四是把好群众纪律关。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记住,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绝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五是把好生活纪律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作为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决把好生活上的关口。要警惕灯红酒绿的侵蚀,保持健康的人际关系,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要履行好职责,廉洁自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造福于民。一要身系责任,敢于用权。凡是对发展有益的、对人民有利的,自己没有从中谋利的,不要畏首畏尾,可以放心大胆地去做,并勇于担当责任。凡是职责范围的工作,主动作为、主动攻坚,总之一句话,“法定职权必须为”。 二要提高能力,善于用权。要把本职岗位作为提升能力素质最直接、最有效的平台,在实践中熟悉本领域的前沿理论,思考本职工作新的发展趋势,在工作之余,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知识、补充技能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权用对、用好、用在点上。三要秉公办事,依法用权。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依法行权。要带头树立和弘扬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坚决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把尚法、尊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沧州市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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