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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精准监督,政府依法“答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谢清泉  日期:2021-12-25 字体: [大][中][小]

    12月2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努力确保政府依法履职,青义镇人大采取“政府报、代表听、会上议、大家评”的方式,积极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为政府工作“把脉”、“开方”。

    根据《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实施法律监督。

    为认真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套牢政府的“牛鼻子”,24日,青义镇人大组织主席团成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28人,召开了青义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青义镇环境治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贯彻落实“河长制”及青义镇长滩河、黄木沟治理情况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贯彻落实《民政部、政财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工作的通知》及青义镇特困群众工作情况报告。

    代表们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和报告中提出落实河长制建立的制度、考核、巡河‘三大体系’,以及424户困难群众帮扶过冬等工作”,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在充分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时,建议政府在抓环境治理中坚持“抓大环保,大抓环保”,落实分片责任,积极推进西科大国控点周边微环境整治,构建以片保点、以片带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在河长制工作中进一步落实《青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和《青义镇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细则》,对全镇4名镇级河长和11名村级巡河员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在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上要继续做细、做实、做深,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贫困群众顺利过冬。

    审议报告结束后,人大主席团向政府通告了将在2022年审议政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的19个议题,并要求政府提前谋划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争取在2022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涪城区青义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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