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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势在必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慧  日期:2021-11-12 字体: [大][中][小]

    在手机上浏览购房信息,转身就接到装修销售电话;闲聊中提到某个产品,打开购物APP就收到同类广告推送……类似上述“被APP监控”的场景,对很多人而言,并不陌生。面对个人信息过度收集、非法获取、非法交易、泄露、滥用等乱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势在必行。

    21世纪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而互联网也成为了我们获取各类信息的主要渠道,网络也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具体而言,个人信息对自然人具有社会交往价值,对公权力主体具有管理价值,对企业等私主体具有商业价值。然而,在信息商业化过程中,信息失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目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如何有效地保证信息安全也是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的安全。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更好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推动我国信息化进程,保护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和保障人权具有重大意义。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应该强化执法监管,重视源头管控。面对我国消费者举证困难、私力救济不济的现状,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督成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有力保障。在相关部门下设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统筹规划,专司其职,或者建立符合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加强外部监管。同时,互联网的瞬时性决定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便难以预料与把控其被非法使用所带来的危害程度。因此,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能只立足于事后查处,更应着眼于事前预防,从根本上预防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大家在网络上尽量不随意输入个人信息,不随意共享个人信息,删除跟踪行为的临时文件,养成良好习惯。加强日常学习, 学习互联网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时,要及时维权,必要时可采取诉讼手段。(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东方食品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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