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普 法详细内容
免费?这好事儿靠谱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金薇  日期:2021-5-11 字体: [大][中][小]

    特大喜讯

    今天吉林日报公布了一则好消息,你知道吗?

    5.19中国旅游日,长白山西、北景区面向所有游客免门票啦,你居然还不知道!

    什么?担心旅游中遇到事情,不知道怎么解决?不知道的小朋友,坐好了,认真听~~

    Q:导游小姐姐一句话,就把行程改了怎么办?

    法官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双倍赔偿其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导游小姐姐拉着我们去购物点,不买不让出来,怎么办?

    法官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Q:条款中,不成团只退费不赔偿合法吗?

    法官答

   《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

    Q:旅游中,旅行社是否对游客财产损失负责?

    法官答

   《旅游法》第70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Q:履行旅游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何应对和解决?

    法官答

    首先,应当采取积极协商的方式,可以通过向文化和旅游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以上部门指导各方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等沟通方式达成和解;其次,可以通过提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协商,各方本着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态度达成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即时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明确履行时间,并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最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当前均设有多元化解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调解工作。

    法律在手 旅游无忧

    天朗日清,尽情享受旅行吧(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