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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七旬老人因失火罪获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虹力  日期:2020-7-21 字体: [大][中][小]

    7月17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搬至会同县金子岩乡陈家村通过巡回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山林失火案,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

    据悉,被告人陈某某已74岁,于2019年10月31日被取保候审。因其身体状况不好,且金子岩乡路途遥远,法官遂前往被告人所在村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独自一人到自家责任田里烧稻草,过程中,由于太阳大、风大,导致火苗被风吹到旁边杂草上,进而燃烧到其责任田上方的荒田里。被告人发现起火后便上前扑打,无奈年老体衰,火势太大而无法扑灭,随后蔓延进山林,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79.9亩,过火林木蓄积量共1131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构成失火罪。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会同县司法局建议对被告人陈某某使用社区矫正,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农民在耕种时因烧荒而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时有发生。因疏忽而引发的灾难不仅给集体和他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对被烧毁的山林仍需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希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禁在田间野外烧荒和使用明火,防止悲剧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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