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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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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1956年9月26日举行。宋庆龄副委员长在会上作了关于访问印度尼西亚的情况报告。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织简则》。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于1957年9月26日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庆祝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四十周年筹备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如何执行问题给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80年9月26日至29日举行。会议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任命黄火青检察长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喻屏、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史进前为副厅长;江华院长兼任特别法庭庭长,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伍修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汉周、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黄玉昆为副庭长,曾汉周为第一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为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会议决定特别法庭公开进行审判。

  1984年9月26日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草签,并在北京、伦敦、香港同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将在同日把香港交还给中国。中国政府还在联合声明中宣布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

  1989年9月26日 国务院发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对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等项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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