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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让”出公共楼道还需疏堵结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5-20 字体: [大][中][小]

    “楼道杂物密集堆放,一旦突发火灾,疏散通道被堵,居民的安全都无法保障。”辽宁沈阳某社区居民李先生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无奈道。在李先生展示的图片及视频中,记者看到,其所居住的单元楼道内,木板、纸箱、老旧家具肆意堆积,完整台阶被杂物遮蔽,通行空间严重受限。(5月20日《法治日报》)

    众所周知,公共楼道是居民日常出行的必经之路,也是小区公共空间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中人员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依据民法典、消防法等相关规定,公共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区域,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试想,如果公共楼道被木板、纸箱、老旧家具等大量杂物侵占,一旦老鼠、蟑螂把杂物堆当成“家”,公共卫生安全岂不堪忧?同时,这些易燃杂物一旦起火,消防安全又岂不保证?

    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有的还相互跟风,今天看见你占据了公共楼道堆放杂物,明天我也把杂物堆放在公共楼道上,俨然把公共楼道当成了“私人杂物间”。虽然居委会、物业公司反复开展专项整治、张贴整改通知、上门劝导宣传,这些杂物依旧是“清了又堆、屡禁不绝”,成为小区治理的一大顽疾。

    笔者以为,“让”出公共楼道还需疏堵结合。一方面要“疏”。相关部门不妨通过柔性治理的方式,让居民自觉“让”出公共楼道。比如,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创新推行“以物换物 清理楼道”公益行动,居民可用楼道闲置杂物、废旧物品兑换生活用品、清洁工具及便民礼品。再如,北京一些老旧小区通过“微更新”改造,在小区空地增设公共储物间、临时堆放点,引入再生资源预约上门回收服务,从源头缓解居民储物难、处置难问题,让居民不再需要占用楼道堆放物品。这些好做法无疑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另一方面要“堵”。对于屡教不改、顽固不化者,相关执法部门可激活民事救济渠道,鼓励业主委员会对严重侵权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双重约束,让公共空间保护更有力度。

    公共楼道也是一面镜子,它既能折射出一个小区的文明程度,也能反映出一个住户的文明素质。唯有通过柔性治理、行政执法、民事追责等多种方式,做到疏堵结合,情理相融,才能有效整治楼道堆物顽疾,真正把公共楼道“让”出来。(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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