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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法治灯谜”庆元宵,普法宣传正当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六云 石新德  日期:2023-2-2 字体: [大][中][小]

    俗语说“年三十的烟火,正月十五的灯”,为进一步将传统民俗文化与普法宣传结合在一起,提升法治宣传效果,2月2日下午,祁门县司法局联合金字牌镇政府在金陶社区广场共同开展了“锣鼓喧天闹元宵  法治宣传伴你行”普法宣传活动,为欢乐喜庆的元宵节日增添了别样的法治元素。

    活动现场,非遗花灯高高挂起,元宵彩球下人头攒动。结合猜灯谜活动,县司法局将“法治灯谜”融入其中,喜庆的灯笼下挂着一张张鲜活有趣、雅俗共赏的彩色谜面供大家竞猜,一条条法治灯谜引起大家的浓厚兴趣。“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打一四字法律名词)、“元宵前后,清空一色”(打民法典总则编名词)、“排行我最大,国法之根本,子由母产生,冲突我有效”(打一法律名称)……各类法治谜语琳琅满目。前来猜谜的群众有的驻足思考,有的互相探讨,有的百度寻找……愉快的笑声穿越花灯,在四周荡漾。普法工作人员与现场群众频频互动,结合灯谜内容向现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为现场群众送上《宪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农民工服务手册》《防电信诈骗》普法礼包。

   “猜‘法治谜语’也很有意思,我猜对了一个,收获满满。”一位女性村民拿着奖励的小奖品,笑靥如花。

    此次“猜灯谜 庆元宵”活动使群众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猜谜活动中增加了居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了法治文化的熏陶,同时又体验了元宵节的热闹喜庆氛围,真到享受到法治盛宴与元宵盛宴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者单位:祁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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