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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法院:被告人家中开庭,彰显司法温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靖宇法院  日期:2023-1-31 字体: [大][中][小]

    为充分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好的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理念。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到江源区被告人家中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审理。

    简要案情

    被告人芦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从营城子高速收费站行驶至长长高速长白山方向203公里处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4㎎/100ml。

    由于被告人芦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突发疾病,行动不便,不能配合完成庭审,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询问了解被告人身体状况,并与公诉人协商,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原则,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

    庭审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过程严格规范,节奏紧凑有序,居室中的庭审同样让群众感受到庄严。

    通过上门审判的方式,既让这起案件得以迅速审理,也用体谅和理解让被告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芦某表示认罪悔罪,并对法官到其家中开庭的便民措施表示了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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