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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聪明也要用在正地方,小宋偷办假证获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刚  日期:2023-1-11 字体: [大][中][小]

    案情回顾:

    小宋欠小张钱,还了一部分后还不起了,所以想了个点子。小宋利用微信在网上联系制作假证的人,以1千多元的价格,帮自己伪造了一个房产证、一本机动车登记证、一本机动车行驶证,在小张追债时与其协商用伪造的房产证和机动车登记证进行抵押,结果在小张核实证件信息的时候东窗事发。

    审理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小宋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小宋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小宋伪造的房屋所有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作案时使用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假的永远变不成真的,人终究要为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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