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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促履行 全面解民忧
来源:企业顾问网 作者:顾峥  日期:2022-9-22 字体: [大][中][小]

  孙某某系开发区某企业的一名员工,2021年7月份,孙某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死亡后,其家属与企业签订赔偿协议一份,协议约定企业赔偿孙某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30万元。

  企业在给付孙某某家属赔偿款50万元后,不再按约定支付后续赔偿款,孙某某家属诉至本院,要求企业给付剩余80万元赔偿款,并申请查封了企业的银行账户,该案由开发区法庭顾峥法官负责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顾法官经过多次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做解释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给付孙某某家属73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企业要求先解除对银行账户的查封,再给付孙某某家属赔偿款。孙某某家属担心,如果解除对企业银行账户的查封后,企业会不会不按约定给付赔偿款。顾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家属的疑虑后,十分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从孙某某死亡至今已超过一年,如果企业再次不按调解协议约定给付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从经济生活上,对孙某某家属来讲无异于二次伤害。

  顾法官为了打消孙某某家属的疑虑,让其吃个定心丸,决定督促该案的履行。解封企业银行账户的裁定作出后,顾法官向执行局说明了该案的情况,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账户解封后会第一时间通知法庭工作人员。顾法官接到账户解封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孙某某家属提供收款账号,并将收款账号告知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

  很快,孙某某家属委托代理人发来简短信息“当事人收到,感谢”。收到该信息后,顾法官舒了一口气,最好的结局,莫过于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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