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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护航“六稳六保”
来源:企业顾问网 作者:赵明飞 金中路  日期:2022-8-24 字体: [大][中][小]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某丝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某丝绸有限公司均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新华法院遂依法查封该公司名下不动产,该公司陷入断贷危机。

  执行中查明,该公司为了能在清偿债务的同时维持生产经营,已经与各债权人积极协商分期履行方案。但在即将与全部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前,一笔马上到期的抵押贷款因上述不动产被查封而无法获得展期,进而可能导致该公司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也无法按照已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针对本案客观情况,新华法院在征询债权人意见后,根据相关条款,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该公司资质、信用等级,并在区检察院监督下以及房地产交易部门协助下,临时解封涉案不动产。转贷手续办理完毕后,新华法院立即恢复查封,在为该公司解除生存危机的同时,依法保障了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疫情冲击下部分中小企业出现欠贷断贷、资金链断裂等困境,新华法院联合区政府、检察院,建立“六稳”“六保”府院联动机制,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最大程度上援企稳岗,为市场主体健康生存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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