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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华法院强化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严厉打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
来源:企业顾问网 作者:新华法院  日期:2022-7-27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类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网络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公民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还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近日,沧州新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被告人王某等人在互联网上设立“发卡么”虚拟卡密自动发货平台,并通过百度投放广告等方式吸引虚拟物品销售商到其他平台销售京东美团账号密码、爱奇艺等视频会员账号等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虚拟物品,并提供自动发货及支付结算服务,按照单笔交易订单金额的4%或者5%收取手续费从中牟利。该平台共计销售各类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账号密码490余万条,被告人王某非法获利110余万元。开庭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下一步,新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解决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积极推进信息网络领域的整治工作,对涉及信息网络犯罪快审快结,切实维护网络管理秩序。同时在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从源头上治理相关犯罪,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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