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学研究举案说法详细内容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园  日期:2022-7-27 字体: [大][中][小]

    俗话说,养老送终,天经地义。但从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案例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做父母的,生而不养的人大有人在。 对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是否对其有赡养义务呢?

    案例回顾:

    郭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共育一子一女。1995年,郭某向张某提出离婚,离婚时子女均未成年,且在离婚后的20多年间,郭某都并未尽到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且互无联络。

    日前,郭某诉至法庭,要求其子女每人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并轮流照顾自己,医药费也由被告子女二人平均负担。

    对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的父亲,子女是否对其有赡养义务呢?

    庭审过程中,两子女称,郭某从未尽到抚养义务,在他们年幼时,郭某经常在外赌博,动辄打骂他们。离婚后两个孩子全是由母亲抚养长大。既然郭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在前,那么他们也可以不赡养他。

    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郭某今年已经63岁了,且身患多种疾病,需要经常住院吃药,两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两子女每月向郭某支付抚养费 ;对于郭某已经产生的医疗费及今后产生的医疗费 (凭有效医疗票据),两子女各自负担1/2。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官说法: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母赋予了我们生命,在他们年迈之际,子女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作者单位: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