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黄梅法院:十年积怨对公堂,一朝调解化纷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吴英 徐航  日期:2022-5-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促使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怨得以化解,亲母女冰释前嫌、重拾亲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黄某与被告严某系母女关系。2012年,严某在丈夫因病去世后改嫁,将年仅5岁的女儿黄某留由祖父母抚养。因严某改嫁时未提前知会黄某的祖父母,故其二人对严某的改嫁行为一直颇有微词、心生怨气,并不让严某探望黄某,而严某亦未曾向其支付过黄某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抚养费用。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十年来亲人反目、纠葛不断。现随着黄某的不断成长,生活开支不断增加,故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某依法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考虑到原告黄某系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祖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二人皆系孔垄镇某村低保户,收入能力有限,且情绪不稳、行动不便,案件又涉及母女亲情维系等复杂情况,在受理该案后,孔垄法庭立即着手审查案卷资料、研判案情、商讨对策,并认为要想真正化解纠纷,组织双方调解是处理该案最好的方式。

    为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孔垄法庭迅速联合孔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厘清矛盾焦点、耐心释法明理、给出合理建议……,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多番协调商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严某当场向原告法定代理人支付了原告黄某2022年的抚养费6000元。法庭也迅速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完成文书送达,既保护了原告身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告作为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权,为该起积怨十年的亲情纠纷抚平了皱褶,画上了圆满句点。(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