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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财产昔日夫妻“你争我夺”,执行法官耐心和解化解纠纷
河北孟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离婚财产纠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郑文君  日期:2022-5-16 字体: [大][中][小]

  “吴法官,谢谢您这些日子为我的案子劳心费神,我今天来撤回申请” 申请执行人张某(女)握着执行法官吴玉超的手,表达由衷地感激之情。

  2022年5月7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出具书面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执行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还得从2009年说起,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还算甜蜜。可是随着事件的推移,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无法继续生活下去,2019年11月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20年7月起诉被执行人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孟村县法院经审理查明,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结婚时的住房使用权双方各享有50%,暂由被执行人李某居住,被执行人李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25万元。该房屋若遇产权买断、拆迁补偿受益、出租受益,双方各享有50%。后因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拆迁,被执行人李某委托其母代为办理诉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相关事宜。被执行人李某与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对诉争房屋采取货币补偿,金额共计90万元,以支票方式于支付。嗣后,被执行人李某将上述款项领走。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就拆迁利益分割协商未果。申请执行人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房屋50%的拆迁利益归申请执行人张某所有。据此孟村县法院于2020年9月18日作出判决: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二项有效;被执行人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张某45万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21年1月14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某支付房屋补偿款45万元及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吴玉超立即进行四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吴玉超随即将被执行人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法院查询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予以认可。

  此后,申请执行人张某多处到法院追案,要求法院尽快执行被执行人李某拆迁补偿款项。避免拆迁补偿款被转移或流失而扩大损失,执行法官吴玉超通过仔细研究案情,积极研讨,决定加大对被执行人李某母亲的执行和解力度。为此执行法官吴玉超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母亲,在被执行人李某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和解工作。被执行人李某母亲告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在孙女三岁时离婚,从未负担过孙女的生活费,医疗费。孙女由自己一手带大;被执行人李某公证委托其代领拆迁款,是在诉讼前即已领取,领取的拆迁款90万余元,其中的40多万元用于还债、为被执行人李某、自己及孙女看病、花费等用了10万余元,现在还剩30多万元,还需提供孙女上学费用。被执行人李某的母亲只同意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20万元解决全部纠纷。申请执行人张某不同意该数额,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双方和解未成。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对和解工作不理解,甚至对执行法官吴玉超产生敌意。但执行法官吴玉超仍耐心细致的进行执行和解工作,并借助社区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对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双方于2022年5月7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张某表示自愿放弃25万元的款项,只要求20万元。

  接下来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笔者感言

  笔者通过亲身参与到该案执行的全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执行法官工作的繁琐辛苦,知道了法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了实事!所以执行干警在平时的执行过程中,要多关注民生,多点耐心和责任,保持与当事人的良好沟通,定会得到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作者单位:孟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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