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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示范履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姚曼君  日期:2022-5-10 字体: [大][中][小]

    2022年5月9日下午,青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盗窃罪、被告人林某某涉嫌犯盗窃罪、抢劫罪一案。青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坤生担任审判长并主持庭审,青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晓玲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青县首次由法检两长共同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为充分保障被告人张某某、林某某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青县人民法院在庭审前依法为二被告人指定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辩护人,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参加了庭审。

    随着黄坤生院长敲响法槌,案件正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黄坤生院长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从容地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针对被告人的年龄特点,本案庭审中设置了法庭教育环节,黄坤生院长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二被告人进行批评教育,态度温和,寓教于审,营造出一个较为缓和又不失严肃性的庭审氛围。并督促被告人家属一定要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教育责任,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董晓玲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支持公诉,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由于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董晓玲检察长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向法庭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希望法庭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和案件性质,予以采纳。

    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深刻检讨了自己的行为,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出庭的近亲属也表示一定要肩负起监护职责,加强管教和帮扶,让被告人改掉恶习,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此次庭审由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出庭履职,既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体现。今后,青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让老百姓更为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青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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