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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司法局:新理念引领公共法律服务 新举措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克更  日期:2022-4-25 字体: [大][中][小]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禹城市司法局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努力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便民性、均等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构建大调解格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高标准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突破新局面。

    一是实体平台建设日渐完备。市级层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层面,依托11个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层面,在较大村和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高标准打造功能完备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热线、网络平台运行更加顺畅。为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增设7228148和7368148两部法律咨询热线,深化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由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接听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不断加大网络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目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应用“公证云平台”“法援在线”“智慧调解”及司法鉴定、仲裁等网办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同步为群众办事,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不断整合司法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市组建了1100余人的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充实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筑牢公共法律服务基层网络,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同教育、人社、信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激活群团组织力量,打造主体多元、有机活力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系统梳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12类60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门类齐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高质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提升。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群众满意的贴心品牌。落实公证46项“最多跑一次”业务,为当事人免费办理5000元以下的小额公证。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

    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延时服务、代跑腿服务等,深化“暖心公证”品牌建设。法律援助适用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视频微受理、“12356”工作模式等,“贴心法援”品牌深入人心。使用“公证云平台”、“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网络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创新推出法律服务“智慧视频系统”,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部建立“一点通”智慧视频系统,打造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平台。

    二是服务触角延伸,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探索“五治共建”法治镇街建设,在各乡镇开展政治、自治、德治、法治、综治“五治”融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市558个村(社区)新一轮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展开,护航“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完善运行机制,突出作用发挥,禹城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队服务职能不断深化;深化落实《关于律师服务压缩受理耗时和降标收费的十条意见》,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到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等,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纠纷化解集约化,形成矛盾纠纷源头解决机制。依托十里望回族镇司法所设立禹城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统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法律服务资源聚合、效能整合,打造“一体多元”非诉平台,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公共法律服务形成“非诉调解先行、法律服务跟进、法律援助兜底、诉讼定纷止争”的“闭环”服务模式。

    四是分级分类执法,提升执法公平性和科学性。印发《关于报送分级分类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领域、不同业态发生违法行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情况,先对本部门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再结合市场主体的遵法守法情况、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对市场主体进行ABCD四类分级,依法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通过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实现了在不增加执法力量的情况下,在不同执法事项中投入不同执法力量,从而提升执法效能;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将市场主体进行ABCD四类分级,不同级别的执法对象面临不同的执法举措,大大提升了执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高效能管理,监督评估取得新成效。

    一是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坚持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向群众报告,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听群众意见,公共法律服务成效请群众评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不断适应新时代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需求,深化公证、法援、鉴定卷

宗评查和质量评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整体提升。

    二是服务高质高效,提高群众满意度。以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出发点,以群众对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为工作目标,不断优服务、简程序、提质效。今年以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共接待咨询62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上万件(包括咨询、代书、出具法律意见、出席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应急事项处置等)。

    三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制定“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市域通办”工作方案,编制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县审市办”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上级部门下放的9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开具《受理通知书》,安排业务专员全程跟踪协助办理,保障群众办事便捷顺畅。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监督管理电话,鼓励群众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高起点定位,普法依法治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启动,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围绕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等我市重点工作,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

    二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

    三是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试点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目录,督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学法清单计划,邀请专家教授举办专题法治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四是抓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加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力度,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普治并举,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禹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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