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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大文:抓住“围猎”黑手,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黑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彭大文  日期:2021-9-2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等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深刻理解《意见》、落实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的部署,需要出重手抓住“围猎”黑手,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黑色利益链。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治吏,始终保持“零容忍、无禁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高压态势,促进了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持续向好。但不容忽视的是,有的行贿人为攫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地“围猎”腐蚀公职人员特别是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而有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通过公权寻租换取贪欲的满足,任“围猎”者予取予求。“围猎”成为腐败增量仍然发生的重要原因。必须进一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处,在持续盯住公职人员、坚决惩治受贿问题的同时,要坚决查处行贿问题,出重手抓住“围猎”黑手,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黑色利益链,才能标本兼治惩贪治腐。

    精准出击,抓住“围猎”黑手。惩处行贿行为,更要严厉惩治“围猎”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多管齐下,斩断黑链。一是认真追赃挽回损失,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督促相关单位通过依规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纠正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让行贿者追求的非法利益“竹篮打水一场空”。二是依法查处追责,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处理的坚决处理,把准自首、立功等从宽处罚情节认定的法律和政策尺度,不宽纵,让行贿者付出法律代价。三是积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用好市场禁入、资格资质限制等手段,让行贿者付出足够高的机会成本。同时,依法查处受贿问题,彻底追缴赃款赃物,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让甘于被“围猎”者一无所得,并付出政治、自由等沉重代价。(攀枝花市西区经济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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