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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温情,企业有情怀,和谐理念妥善解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孙晴  日期:2021-9-13 字体: [大][中][小]

  本该是急着要求偿债的申请人,并且在已经申请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了冻结的情况下,却主动申请法院解除冻结,竟然还有这种事?

  原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柳河蒙银村镇银行和被执行人吴某、孙某1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提起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账户内有5万余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账户进行冻结。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手续时,被执行人称该钱款并非其个人财产,是其妻姐孙某2治病筹借的钱款存在他的卡内。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向其释明,可以通过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

  次日,被执行人姐姐孙某2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刘法官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孙某2患乳腺癌,已经手术,术后复发,多方筹借资金才借到5万余元,为了方便存在其弟弟卡内。刘法官怕耽误孙某2治疗,想尽快处理本次异议,第一时间赶到孙某2家中了解情况。得知孙某2生病的事实后,又根据孙某2所述的借款来源逐一核查,并调取银行流水,证据证明该款确为孙某2治病借款,并非被执行人吴某的个人财产。

  本案如果按照执行异议处理程序,所有法律途径走完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但孙某2的病情等不了,刘法官决定立即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将案件证据材料和事实展示给申请人银行,并向申请人告知孙某2的实际情况,希望银行可以对本案作出最妥善的处理。申请人柳河蒙银村镇银行委托代理人拿到证据材料后,第一时间向领导请示汇报本案的特殊情况。最终,蒙银银行认为无论从案件审查认定的客观事实还是法理人情上,银行都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将该案尽快处理,保证孙某2及时就医,当即表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吴某银行内属于孙某2治病钱款的冻结。整个案件办理,从法官调查取证、到听证结案,仅用时五天。

  该案的妥善处理,不仅体现法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充分考虑案件实际,展现法律的温情。同时,柳河蒙银村镇银行尊重客观事实、没有“穷尽救济途径”走完所有法律程序的做法,也展现了一个企业的胸怀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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