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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柳:以“互联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傅柳  日期:2021-8-16 字体: [大][中][小]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首次把“互联网+”上升为国家级战略,明确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本思路。各级政府也积极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不可逆转的互联网+潮流也会对政府改革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互联网+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政府重新定位角色、转变观念、改革体制、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提高人员素质,以实现政府治理走向法治。

    一是互联网+可以推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在以往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事务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无法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特别是一些经济政策方针,这种不对称的信息差也是腐败的温床。政府各部源利用率低。政府部门办事流程繁琐,办理效率低下。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之下,政府不是网络治理中唯一的主导者,而是与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等主体在平等、互动与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共同构成了多元化的法制治理主体间网络。无论是不同政府或部门之间,还是政府与群众、民间社会团体之间,都需要在一定的法制与规则内进行资源交换或实现资源共享,以此来促进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是互联网+可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职能转变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从群众视角来看,一方面是在这几年行政权力的下放,群众通过网络参与社会治理更加便捷。“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表现出容量大、受众广、速度快等特点,社会治理中舆情危机等问题的解决“唯快不破”,但以往治理体制中“自下而上”逐级反映问题再经由上级决策后“自上而下”推动问题解决的方式,已难以很好适应这一要求。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法制社会治理中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有效应对“互联网+”时代日益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从而引发通过互联网+倒逼各级政府推进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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