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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化怨气 朋友和睦笑颜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1-6-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案情经过】

  2020年4月2日,罗某农忙结束乘车返家途中,被赵某私拉的电线从车上拽倒,摔倒在地,造成罗某腰5椎体左侧横突骨折,骶骨左翼骨折、头部左侧外伤。事发后,罗某在骨伤诊所、村卫生所等处进行了治疗,罗某多次和赵某协商赔偿事宜,但赵某均拒绝赔偿。罗某只好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5687.37元、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暂定3万元。

  承办法官单法官收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罗某联系,经了解,罗某当时乘坐在其丈夫驾驶的四不像拖拉机的后斗上,而且拖拉机还装着半车货,罗某当时就坐在货上,莫名的被电线绊倒。日后,单法官在向赵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赵某态度坚决,坚决不调解。到了开庭当天,单法官决定先行进行调解,从与双方的对话中了解到,村里曾多次进行调解,双方也自行调解过,但都没有调解成功。赵某也不是不想赔偿,事发后双方在协商时,因为言语过激,产生了怨气。单法官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对于该起事件双方均有过错,也告知罗某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支出鉴定费也会增加双方的负担,最后在单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由赵某一次性赔偿罗某各项费用共计4600元,单法官同时告知赵某将私拉的电线拆除,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赵某当庭表示:“如果早有个像今天单法官这样的人给调解下,哪至于走到法院这一步,今天就没想调解,就想把官司打到底,也没带钱,回去我就把钱给了。”看似朴实的话却透露出对法官的感激之情,而罗某同时也向单法官表示了感谢,罗某表示通过法院不仅化解了他俩之间的矛盾,而且维护了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事后被告赵某给单法官打来电话,表示钱已经给付给罗某了,电线已经拆除了,以后也不再私拉电线了,避免再出现这样的麻烦事。

  通化县人民法院快大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在日常审判工作中一直坚持调判相结合,他们谨言慎行,廉洁自律,始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细心,耐心的服务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一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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