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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送法进社区让《民法典》与居民真正实现“面对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玉龙  日期:2021-5-21 字体: [大][中][小]

    为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2021年5月21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按照“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总体安排,组织乌兰浩特市民法典讲师团成员深入到乌市五一街办事处山城路社区开展“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与居民“面对面”,兴安盟司法局、市司法局和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社区居民代表参加了宣讲活动。

    乌兰浩特市民法典讲师团成员、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监察部员额检察官陆海从《民法典》的起草、编纂、结构、内容以及《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国七十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从1954年开始,历经五次启动,从2015年4月14日起,《民法典》编纂历时又整整五年,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伴随着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是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的法律汇总。

   《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七编八十四章1260条108600多字,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进入法典时代的重要标志。

    宣讲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司法案例和山城路社区的实际,讲述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结婚、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以及继承、赡养、收养等问题,侵权责任编中关于高空抛物致害、饲养动物致害、堆放物致害等问题,合同编中关于电子合同订立规则、格式条款制度、物业服务合同、禁止高利放贷、经及客运合同对“旅客霸座”“抢方向盘”等问题作了重点法条解读。通过形象鲜活的PPT课件、亲切通俗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深奥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灵活生动,使生活中的法律困惑变得清楚明白。

    宣讲结束后,陆海老师与居民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居民关心的婚姻家庭、继承、借贷等法律问题一一作出解答。参加活动的居民纷纷表示,普法活动使他们受益匪浅,不仅了解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直观感受到了《民法典》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

    工作人员还为居民发放了《民法典》精装本50册、疫情防控“两法一条例”宣传手册150本,扫黑除恶、防范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5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居民对民法典的理解,收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接下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将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讲好法治故事,讲好司法规则,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服务群众中宣传《民法典》;让民知”“让民用”“送基层”“护民利”,在全市上下再次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新热潮。(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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