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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召开禁毒工作推进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勃名  日期:2021-3-12 字体: [大][中][小]

 

    3月11日,鲁甸县召开禁毒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分析当前面临的毒情形势,部署推进全县禁毒工作,切实解决突出毒品问题,确保如期实现鲁甸禁毒“摘帽”。

    县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夏维勇作工作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禁毒委主任马洪旗主持会议,县处级领导周溢香、马武荣、王富泰、马殿省、蔡寿义、李虎、郑大琴、马永祥、陈鸣梅、夏万斗出席会议。

    各乡镇及砚池党工委党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交警中队中队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县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夏维勇指出:毒品泛滥,受害的不仅仅是涉毒的个人和家庭,同时还危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禁绝毒品是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夏维勇强调:鲁甸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禁毒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履职,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毒品整治各项工作。

    夏维勇对全县禁毒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重视禁毒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禁毒工作重要意义的政治认识。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党政主责、党政同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各项禁毒责任和措施落实,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群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如期实现鲁甸禁毒“摘帽”。三要强化基础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确保禁毒经费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加强禁毒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四要保持严打高压。坚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严打组织、胁迫、诱骗群众参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严打与黑恶势力勾联的制毒活动组织者、出资人,坚决铲除“以毒养黑、以黑护毒、毒黑交织”的犯罪团伙;严厉查处在食品中掺用和走私贩卖罂粟(壳)籽、罂粟籽油等违法犯罪,严防毒品原植物在城乡餐饮行业滥用;依法惩戒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违法犯罪。做到露头就打、露头就抓、露头就铲。五要推进示范创建。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开展示范创建,开展“无毒乡镇”“无毒村(社区)”“无毒家庭”创建,做到创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片。六要强化督导考核。县禁毒办要督促各乡镇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落实,把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马洪旗在进行会议小结时强调:县委决定专门召开全县禁毒工作推进会,这彰显了县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干;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对照全县整治突出毒品问题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一件一件、一项一项落实,集中优势“兵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县禁毒办对各乡镇和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松懈滞后的单位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马殿省通报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对2020年度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调整认定的决定》《云南省禁毒委员会关于调整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决定》及市领导批示,县政府副县长、县禁毒委副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李虎通报了当前我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情况。(鲁甸县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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