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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美沙酮溶液牟利900元,夫妇二人因贩卖毒品获刑三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吴英  日期:2021-1-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程某、李某因倒卖用于戒除毒瘾的美沙酮溶液牟利,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某、李某系夫妇,两人因戒毒需要,先后于2009年、2012年开始在武穴市某卫生院报备口服美沙酮溶液用于戒除毒瘾。经核准,程某、李某每天每次可到武穴市某卫生院美沙酮门诊定量服用美沙酮溶液分别为60ml、50ml,每人各支付费用10元。2019年6月,程某夫妇发现有吸毒人员通过黑市花高价购买美沙酮溶液替代毒品海洛因服用,二人见有利可图,便产生倒卖美沙酮溶液牟利的想法。随后,二人开始分工协作,由程某负责收钱,李某负责与有购买需求的吸毒人员联系对接,在收到钱后,李某再到武穴市某卫生院以路远难跑为理由,一次性多购买三、四天定量的美沙酮溶液带回家,后夫妇二人再以客车带货托运的方式将美沙酮溶液带给购买的吸毒人员。通过此方式,二人共从中获利900元。

    2020年7月20日,被告人程某、李某在将包装好的130ml美沙酮溶液准备通过托运方式带到九江市长途汽车站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现场查获疑似毒品美沙酮的黄色溶液125. 92克。经江西省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送检的黄色溶液检材中检出美沙酮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沙酮是一种用于戒毒的药物,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美沙酮等同于吸毒,被告人程某、李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美沙酮,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美沙酮虽是用于戒毒的药物,却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食是违法,贩卖是犯罪。毒品猛于虎,无论是吸毒还是贩毒,都会对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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