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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现场调查 化解矛盾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阿尔孜古丽  日期:2020-9-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巴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就地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5月4日,原告月某与被告阿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店铺一间,租赁期为一年,租赁费为3万元,店铺内设备费用为3万元,双方履行合同两个月后,被告阿某却并未经营店铺,亦未支付租赁费。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拒绝支付,经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主审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对双方争议的租赁店铺内设备进行实地查看,并组织双方当事人清点店内设备,逐一登记。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各自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释,并悉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最终通过主审法官释法析理,耐心劝导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阿某支付原告月某租赁费20000元,并保证将店铺内的设备全部正常状态下返还给原告,原告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顺利审结,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民间借贷、婚姻纠纷、买卖合同是基层法院最常见的案件受理类型,但法官们不仅是坐在法庭里审案件,为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经常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勘验,实地了解双方诉求和争议标的的具体情况,这样更能体现法官尊重客观事实,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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