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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荣誉天平奖章工作回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潘光明  日期:2020-8-5 字体: [大][中][小]

    当荣誉天平奖章挂在胸前那一刻,心中感慨万千,这既是对我三十年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继续奋进的鞭策。1988年我通过招干考试走进法院大门,担任过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先后在法庭、刑事庭、民事庭、立案庭、政治处等部门工作。日月如梭,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在法院工作已经33个年头,三十多年里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点点滴滴、历历在目。

    1988年末到法院的第二天,院里就安排我到偏远艰苦的八道沟法庭工作,说实话,听到这样的安排心里很不痛快,有种失落感,后来又想,既然院里已经决定,自己只有服从。到八道沟法庭工作半年多,院里又把我调回到刑庭工作。在刑事庭工作期间,本人一身兼数职法警、书记员、审判员,由于本人执法严明,秉承“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的执法理念,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纠正两起错案,荣获三等功一次。

    1999年通过竞争上岗到十四道沟担任庭长,到法庭后发现,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审判方式,民事审判面对的是双方当事人,是以定分止争为目的,强化诉讼调解,这就要求我们不但有较高的理论功底和业务功底,还要掌握调解的方式、方法、时机,因此我不断向书本学习,向老同志请教,很快进入角色。在法庭工作期间,由于唯一的交通工具是摩托车,经常骑摩托车到偏远乡村办案,冬天,北风呼啸,寒冷难耐;夏天,烈日当空,酷暑难忍,且当时的路是砂石路,回到法庭满身都是泥土,每当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破镜重圆、邻里纠纷握手言和时,心里更多的是“成就感”。2005年院里决定由我带队同季从军、王英春抽调到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工作一年,一年来,我们共承办民事案件300余件,为我院创收诉讼费26万余元,大大缓解我院经费不足的问题。

    2006年以来,先后在民事、立案、执行局等部门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自己对案件质量的要求从不含糊,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执行案件,我追求的目标就是精益求精,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我自认为,我所办理的案件,没有违背法律、也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良心。同时坚持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始终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党的纪律,法院工作人员的纪律,坚持做到廉洁奉公、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和高昂的工作热情。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三十三年的法院工作,给予我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机会,让我充实了生活,丰富了阅历,积累了一定审判经验和社会经验,从一个不懂世事的青年成为一名具有一定综合素质的法官。一路走来,自己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之心从未改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未改变,对严格依法办案的目标从未改变。虽然我们已不再年轻,但是我想我们决不能骄傲自满;决不能固步自封、墨守成规。必须牢记习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诲。老当益壮,勤奋工作,做好表率,对得起这枚沉甸甸的奖章,为我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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