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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畏讼”“厌讼”“乐讼”中看山城法庭的“诉讼文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陶铸民  日期:2020-8-5 字体: [大][中][小]

现在的流行词语中有一个

“企业文化”

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

而法庭在工作中也会凝聚自己独特的价值和理想,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称之为

“诉讼文化”。

所以,今天就请大家就一起了解一下

山城法庭的“诉讼文化”——“乐讼”

 

在封建时代

人民是“畏讼”

畏惧诉讼,

不敢维权。

畏官员更胜于虎。

 

之后,

人民是“厌讼”,

厌的是诉讼成本高,

厌的是诉讼负累重。

 

而现在,

山城法庭让当事人“乐讼”

乐于诉讼

不是喜欢打官司,

而是乐于通过法院解决矛盾纠纷。


根据不同情况,我们有不同“套餐”。

案件复杂,就用普通程序,细致审理。

案件简单,就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

还有更多的纠纷,

是通过多元解纷机制,

通过“庭所共建”,

通过法院调解来化解纠纷,

消弭戾气。


甚至没有案件,

也可以来到山城法庭,

来了解一点法律知识,

学习一些法律技巧,

这就是“乐讼”,

百姓不苦于诉讼负累,而乐在化解纠纷,

法官不苦于工作繁重,而乐在承担使命。

生于斯,

作于斯,

更乐于斯。

这就是山城法庭的精神和文化。


作者:梅河口法院山城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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