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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瘾君子涉毒品犯罪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何彦慧  日期:2020-6-23 字体: [大][中][小]

  日前,被告人陈某、周某华、胡某丽、李某知犯贩卖毒品罪或运输毒品罪,被新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至十万元不等。陈某和胡某丽因不服判决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

  2013-2019年期间,陈某、周某华、胡某丽、李某知四人就因贩卖或吸食毒品曾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戒毒或多次行政处罚。2019年4月、5月,被告人胡某丽先后两次卖给被告人陈某甲基苯丙胺(冰毒)共1g,卖给被告人李某知冰毒0.5g;同年4-5月,被告周某华以贩卖为目的,两次联系被告人陈某购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共26g,随后全数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从中获利共8000余元。

  法官说法:吸毒会使吸毒者的身体、精神都产生极强的依赖性,不断毁坏吸毒者的机体功能,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在此,法官呼吁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千万不能走出这万劫不复的第一步,发现吸毒者,请坚决拒绝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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