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学研究举案说法详细内容
亲属借贷,如何“谈钱不伤感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孙成光  日期:2020-5-21 字体: [大][中][小]

    在生活中,人们总是碍于面子问题,总是“不好意思”向借款的亲人提出必要的要求,例如立借据,打欠条,少数有这个意思的也被归为“不近人情”,谈钱伤了亲人和气,真正做到亲兄弟明算账的占少数。基于这样的习惯,一旦亲属之间出现借款纠纷,由于证据不足处理起来尤为棘手,那么亲属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为借款?

    通常情况,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应当举证借贷关系的的合意和借贷事实的存在。借贷的合意通常由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证明。借贷事实则由转账凭证、收条等证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当借贷关系发生在亲属之间时,往往会因为没有书面借条发生纠纷。无论是借款还是委托投资,都存在可能性,根据法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原告当事人应当对借贷的合理进行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后果,所以仅有转账凭证不能认定为借款。

    二、亲属间借贷经常遇到哪些困境?

    (一)借款未立据。亲属借贷,因为系亲属关系,为避免影响感情,通常借款以口头协议为主,从而发生借贷关系。俗话说,空口无凭,立字为据,这是借贷双方发生关系的必要前提和依据,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遵守。

    (二)现金借款无凭证。以现金方式提供借款时要当面清点,切忌转手,还款时也应清点数目,验明真假,避免亲属代办。出借人在借出款项时需索要借条,借款人在还款完毕后应及时索回借条,或由对方出具收据。

    (三)超出诉讼时效的无奈。因为借贷由于发生在亲属之间,很多人并没有特别重视或不好意思提起诉讼。一些贪图小便宜之人正好钻了诉讼时效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以至于超过诉讼时效。

    三、如何应对亲属间的借贷纠纷?

    一要借钱给亲属前要考虑对方的还款能力。二要借贷手续要完备,借贷合同内容要明确。三要借款期满及时追索。四要发生纠纷要及时诉至法院。即使是亲属之间发生纠纷也要诉至法院,不能私下里以暴力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方法解决纠纷,这样只能是纠纷更加恶化。(泽普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