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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父街道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暨以案释法宣讲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龙雨 王德霞  日期:2020-5-14 字体: [大][中][小]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途径,诉讼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途径,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人民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主要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为了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在纠纷解决中“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的优势,整合诉讼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资源,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相衔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亚父街道于5月12日召开以司法确认为主题的人民调解员培训暨以案释法宣讲会。街道全体干部和社区调解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邀请到巢湖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曹飞凡做专题报告,曹法官从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和优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两方面进行了重点阐述。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特邀调解组织,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收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或者立案后委托调解。

  会上,曹法官从司法确认的做法、模板、执行等八个方面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进行了重点阐述。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司法确认案件的办理进行了一次知识普及,并且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对司法确认的便捷性、高效性进行详细解说,让大家更好的掌握了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普遍认为茅塞顿开,增长了知识,对此类纠纷进行调解时不再感到束手无策,法庭能有针对性地对人民调解协议赋予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培训,是及时雨,正适合人民调解员的需要,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多进行这样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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