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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朝阳,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蕊  日期:2020-3-31 字体: [大][中][小]

    “太感谢你们了,为了帮我们调案子,一大清早就来上班了……”法院门口,拿着调解书的被告王某反复向调解员表示感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王某在我市某门窗加工厂购买断桥、塑钢门窗,共计拖欠门窗款47100元。门窗加工厂多次催要,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门窗加工厂将王某诉至黄骅市人民法院。

    考虑到诉讼标的额不大,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黄骅市人民法院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被告王某认可原告诉讼的事实,但坦言说:“疫情期间没有外出打工,手头没有富余的钱,不过我现在复工了,这个月可以还一部分,能不能帮忙协调一下分期还款呢?”调解员了解了被告的情况后,立即与原告沟通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

    得到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履行的答复后,调解员即刻与王某联系,提出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制作调解协议并签字,电话那头的王某不好意思地说道:“我现在上班一进车间就一天,手机不在身上,实在是没时间,要不我请半天假,咱们再视频调解吧”。得知被告的困扰,考虑到全面复工复产的形势,调解员决定尽量不耽误当事人的工作,经沟通得知王某每天八点上班,于是调解员提出早上七点半到院签订调解协议,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3月23日一大早,调解员和当事人准时到达,因为怕耽误王某上班,当事人就在法院门口,在调解员提前根据双方意见制作的调解笔录上签了字。迎着朝阳,伴着春风,双方握手言和。(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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