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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英 张乐  日期:2020-3-10 字体: [大][中][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两类人员”日常教育管控,3月6日,肃州区司法局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柴长斌同志主持,各司法所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干警共22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司法厅“两类人员”管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近期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刑满释放人员摸排管控、监所预释放人员衔接安置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两类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把得稳。      

    会后,柴局长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近期全国相关监所预释放人员衔接工作问题通报和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强调七项工作要求:

    一是全体社区矫正管理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社区矫正股牵头,以司法所为单位开展“两类人员”查隐患堵漏洞专项行动,在辖区进行地毯式排查,在摸清人员情况,掌握动态的基础上,掌握人员家属及有无外地人口留宿情况;

    二是畅通疫情防控期间“两类人员”管控信息互通机制。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人员轨迹异常或其家属存在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向乡镇(社区)报告,并报司法局备案;

    三是加强纪律意识。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请销假制度,近期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出省的一律不予批准,坚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入京、入鄂,对疫情爆发前已请假外出未归队矫正对象,严格落实电话报告和电子手机定位制度,严防脱管;

    四是明确压实责任。司法所长作为辖区“两类人员”管控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带头落实好值班值守制度,对管控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监管到位;

    五是适时调整,逐步恢复正常教育。多措并举,通过网络、视频、分批集中等方式开展“两个八”“四个四”集中教育,充实教育内容,突出教育效果;

    六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要求,落实监所预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安置帮扶措施,做到无缝衔接,并配合村(社区)做好人员居家隔离观察管控;

    七是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司法所在办理群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等职能工作时,要及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通风消毒防护,佩戴口罩,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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