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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精准监督为疫情防控提供纪律保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静  日期:2020-2-27 字体: [大][中][小]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已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责,必须要明确自身职责定位,找准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发力的着力点。

    精准履行监督职责,正确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首先,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方面,从严治党,首当其冲的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然后才是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其次,在“两个责任”的划分方面,主体责任是关键、起决定性作用,监督责任从属于主体责任,承担协助职责,主要是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并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最后,在推进工作方面,把“监督挺在前面”和“把纪律挺在前面”,都是党委的职责,而不是纪委的职责。如果把纪委挺在前面,说明党委理解有误区、纪委工作有偏差。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是要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法律和上级党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并在相关部门监督基础上的再监督,而不是直接冲在第一线,但不应是大包大揽,甚至是越俎代疱。

    精准自身职责定位,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其次,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和阳光运行。最后,就是运用好纪律诫尺,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个形态”,坚持贯彻执行“三个区别开来”的思想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注重纪法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为疫情防控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安心。(衡水市武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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