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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全力以赴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英 张乐  日期:2020-2-25 字体: [大][中][小]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肃州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疫情防控为己任,全面动员、全面部署,积极投身于战“疫”第一线,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提高认识,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我局第一时间成立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了《肃州区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先后六次召开疫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安排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轮流值班,确保防疫期间工作不断档、服务不停歇。严格落实司法部和省厅、市局、区委政府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报告制度,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二、坚守前线,奋战抗疫前沿

    1月26日大年初二起,各司法所长、助理员提前结束春节假期,积极参与到乡镇、社区疫情防疫工作中,并先后抽调15名机关干部轮流到北新街社区9个卡点参与全区抗击疫情工作,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志愿者队伍也积极投入到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中。截至目前,我局共有45名干部、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抗击疫情一线加班加点、日夜坚守;26名在职党员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到社区报到参加防疫工作,班子成员先后4次到卡扣进行督查、慰问、指导。全局上下积极以各种形式自发的进行爱心捐款、捐物等活动,至目前,肃州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律师、法律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捐赠现金和方便面、火腿肠、消毒液等各类物资合计七万余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物资购买和慰问一线防疫工作人员。

    三、加强宣传,营造依法防控氛围

    我局充分履行依法治区办公室职责,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出现的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将法治宣传纳入疫情防控各个环节。利用微信群、QQ群、肃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疫情防控等专栏,推送依法防控宣传各类信息80余篇,确保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等第一时间传播到群众手中。

    四、强化特殊管控,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疫情防控

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排查摸底,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各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日报告制度,每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疫情情况实行零报告。取消和停止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报到、请假外出、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聚集活动,减少入户走访,以信息化核查为主,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管得住、防得住、控得稳。疫情防控期间。

  五、扎实摸排,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

  通过电话走访、村(社区)登记排查等形式,摸排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动态和外出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刑满释放人员正确认识疫情,抵制杜绝谣言散布,做好重科学、强防护、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积极与湖北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沟通协调,对在湖北关押的肃州区籍人员释放环节暂停实施必接必送措施,待疫情解除后恢复执行;进一步加强与酒泉监狱协调对接,对酒泉监狱刑满释放人员仍按照要求落实必接必送制度,严格控制接送人员数量,对接回的重点人员一律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进行登记、隔离,将疫情防控风险降到最低。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共衔接接收监所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对象13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3名。

    六、精准施策,法律服务不停歇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酒泉市阳光公证处有关业务办理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公告》,在单位门口、窗口单位向办理公证和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发出温馨提示,公布联系方式,鼓励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等“不见面”方式咨询法律问题、查询服务信息,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公共法律服务,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各基层司法所化解疫情相关矛盾纠纷26场次。(作者单位: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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